第06版:幸福·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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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家”与“大管家”微课堂

第二十六课:住宅区机动车停车位的出租和转让

由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组成的“三驾马车”是拉动社区综合治理的主要力量,在社区自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看似平常的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工作,其实是项“技术活”,相关主体不仅需要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热情,还应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针对小区治理中的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社区晨报》推出“老东家”与“大管家”微课堂。社区治理专家已为大家备好“课件”,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大家“真学真管用”。

机动车停车位出租的条件是什么?

停车位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需要后仍有空余的,车位产权人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出租车位产权人应当将车位承租人的车牌号、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机动车停车位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此外,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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