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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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

□记者 沈冠君

为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效推进普查工作,8月28日下午,南京西路街道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议,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各居民区书记以及第三方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社区党委副书记刘承军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清查阶段的具体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郜杰进行动员讲话,他要求一是各小组组长牵头,关注并做好清查阶段的各项相关统筹工作;二是各居民区加大宣传力度,发放清查告知书,让清查对象知晓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三是具体工作中请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前规划路线,把握好时间节点,争取零遗漏。

会后,街道经普办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体事宜和居民区书记、党群楼宇老师和第三方进行了对接。接下来,各方将协力推进此项工作。

此外,为推动统计公开透明,让普查对象充分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清查阶段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街道围绕经普主题在人流量大的居民区、楼宇等显著位置设置了宣传展位,并张贴海报、标语,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知识。

据了解,全国经济普查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经济普查。本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一些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将接受这次普查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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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普查工作时间?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清查(2023年8月至12月)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2024年1月至4月)

问:谁要接受普查?

答: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问:谁来进行普查?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问:普查内容有哪些?

答: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普查对象如何配合普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1)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2)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问:普查数据如何保密?

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监督举报电话: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举报: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010-68512113

上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021-53857573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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