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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倒贴钱为哪般?

楚之灵

天山社区创联业委会工作事务所的理事们年终总结工作时,总会聊到业委会主任遇上小修小补的活计倒贴钱的事。笔者记得,陈主任买了几米电线换掉了一段老化电线;朱主任买了五个节能灯,更换公共部位的照明灯;张主任自掏腰包把走廊的坏玻璃换掉了;王主任拿出家里的消毒液喷洒下水道……

当然,这些都是小钱,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而已。为这区区小钱,打报告→审批→采购→安装→报销,太耽误事,自己掏腰包省事了。笔者以为,“贴钱为公”偶尔为之,还行。长此以往,不是办法。笔者以为:在社区治理的肌理中,这些业委会主任正在以倒贴钱的方式填补着我们制度骨架中的“裂缝”!

正是因为制度的“裂缝”影响着办事效率,而业主反映的问题又亟待解决,往往是不容拖沓。基层治理体系不是畅通无阻的。有时会有淤塞的河道,维修基金申请程序之繁复,业主意见征询之艰难,无不延宕着维修的进程。朱主任曾在会上感叹道,楼道灯坏了这样的小事,若按程序走,讨论加审批,再到执行,怕是要让所在门洞的居民摸黑一个月。这些“小修小补”的紧急性与制度齿轮运转的慢速度严重不匹配,咋办?主任们唯自掏腰包去填补这“不匹配”。

需要表扬的是,这些业委会主任,该出手时就出手。在社区“业主之事”很可能因为走流程之繁琐,将“小事”在滑向“急难愁”境地的危机边缘时刻,出手拉回。但,切不可由之任之。我们在加强基层治理的庞大课题面前,不妨把业委会主任“倒贴钱”这个小课题做一做。

就从“小修小补”的物业维修事项入手,简化维修基金使用流程;建立小区物业高效执行机制,为业委会减负赋能;最终在“效率”与“民主”之间寻得精妙的平衡点。让制度成为可靠的河床,而非依赖个体以“倒贴钱”填补“不匹配”,此乃社区善治的根本。

业委会主任“倒贴钱”,暴露的是现存制度的缺陷。当有一天,对于我们这些售后公房物业管理,不再需要个人贴钱去“撑一把”,那么,售后公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才算跟上了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步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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