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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放宽办理条件、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等举措,全面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提高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办理体验,方便境内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申报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这份实用指南带你一一了解!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基本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也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有效期限:
“居住登记”申报成功后,可以领取《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办理“居住登记”或《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2.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不动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
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办理途径:
线上可以通过“随申办”APP或小程序办理。线下可以到全市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地址变更:
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材料,通过线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随申办中的“居住登记地址变更”,按操作指引提交个人信息及居住证明材料,完成地址更改。
《上海市居住证》领取方式: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制作完成的《上海市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出示居住证受理回执或者本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邮政快递,送证上门(仅限本市范围),快递费人民币15元由中国邮政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
《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签注时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上海市居住证》补办:
《上海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可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全市任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丢失的,可以办理挂失手续。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补办制作的《居住证》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领证。非因质量原因重新制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人民币20元。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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