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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规定,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新泾镇将在长宁区第6选区、第8选区各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经新泾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分别在新泾镇第15选区、第29选区、第30选区各补选1名镇人大代表。
为顺利完成这次补选工作,新泾镇迅速成立了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订补选工作计划,并于10月23日召开了2023年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镇第二十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镇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组全体成员及补选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镇人大主席侯学军主持,镇人大办(代表联络室)围绕补选的五个公告法定时间,从准备工作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和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总结工作阶段等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补选区、镇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计划,并进行了具体工作培训。全体人员还一同学习了“十严禁”等选举纪律。
最后,镇党委书记卞晓清代表镇党委对此次补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补选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补选要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组织措施到位,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补选工作有序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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